如果说,自主创新是中国软件产业发展壮大的基石,那么曾经提升了印度整体IT水平的软件外包在中国的位置究竟应该在哪里?争论不休的“印度模式”与“欧美模式”,哪个更适合中国?
6月22日,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胡景岩在中国软件自主创新论坛上发表主题演讲指出,“向外取经”将是中国软件业崛起的必然选择,同时又应在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下,坚持自主创新掌握软件核心技术,并且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产业链环节的提升需要长期积累,国际软件产业分工格局的现状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还难以改变。我国发展软件产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既要重视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也要高度重视引进技术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胡景岩强调。
在他看来,在软件产业领域,经过多年的国际竞争与发展,国际分工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即美国掌握着产业上游的系统软件、支撑软件等基础平台的开发研制及软件标准的制定,决定着业内的游戏规则;日本则主导独立嵌入式的软件开发;爱尔兰在子模块软件开发方面居于地位。
胡景岩由此认为,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是我国顺应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潮流、推动我国软件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我国软件出口跨越式增长的重要能力。事实上,在大连的知名本土软件企业已经从国际交流中获益,依托于国外的经验与能力储备实现了互利共赢。
据资料显示,从2001年至今,我国各类软件技术引进累计金额超过30亿美元,合同总额近5000项。
另一方面,胡景岩表示,国内软件企业与落户中国的跨国软件公司进行交流是实现创新另一重要途径。
目前,国际上很多知名跨国公司已纷纷落户中国,这些企业把一些的软件技术带入中国,同时它们与国内企业也形成了很好的互动,在上下游配套、人才培养,以及技术的溢出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微软公司在这方面就是典型的代表。”胡景岩说。
胡景岩还强调,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日本明确提出从科技立国到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国策。美国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国际竞争的手段。从国际大环境来看,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正在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正在进一步提高,围绕知识产权的竞争日益加剧,知识产权已成为连接技术、经济和贸易的纽带。
而在中国,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门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全国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并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认真组织了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改善了我国外商投资和对外贸易环境,促进了外国企业对华转让技术和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为企业自主创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胡景岩认为,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能促进技术进步与创新,而坚实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可以为技术引进和创新营造良好环境。此外,对外贸易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良好结合则为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取胜提供了政策保障。
他举例说,新的专利法及其配套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我国专利申请与审批量持续大幅度增长,专利申请结构发生变化。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共受理国内外专利申请47.6万件,其中国内申请38.3万件,占80.5%。受理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17.3万件,其中国内申请9.3万件占53.8%。
倪光南:中国软件业既要学印度,更要学美国
这次“中国软件自主创新排行榜”评选活动在业界反响很大,表明了国家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决策已经深入人心,中国软件的自主创新正在蓬勃发展,中国软件的前景一片光明。
软件业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
今后十五年,我国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而软件业将有可能首先实现跨越式发展。
这是因为软件技术更新快,对装备和积累的依赖很小,而是主要依靠人才。近,中国学者破解了庞加莱猜想,表明中国人适合研究数学,也适合开发软件。只要充分发挥中国软件工作者的自主创新能力,在软件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将比在其他领域更为现实。
软件技术是信息时代的制高点,美国正是在软件等几个关键产业方面占据领导地位而成为当代的中心国家。因此,迅速实现软件业的跨越式发展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四个现代化有重大意义。
这次获奖的企业和企业家覆盖了软件业的各个方面,包括各类应用软件,软件和服务的外包业务,也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这表明中国软件业已从应用软件一枝独秀这种下游产业,逐渐向较完整的软件产业体系的方向发展,这是可喜的。
要学习印度更要学习美国
如果中国是一个小国,如果中国可以成为一个对外依附型国家,那么中国软件只需考虑贡献GDP和就业机会,这样,中国只发展应用软件或外包业务也是可以的。
但是,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国要建设一个创新型国家,所以中国还需考虑国家安全和正版化,这样,中国就必须拥有自主、完整的软件产业体系。而且,这并不需要很大的投入。
“十五”期间,国家在基础软件方面从无到有发展起来,其总投入不过是若干个亿人民币而已。今天,获奖的这些企业和企业家可以证明,他们的发展主要是依靠自主创新而不是依靠投资。
这样看来,中国软件不仅要学习印度,着重发展软件和服务的外包,更要学习美国,着重建立自主、完整的软件产业体系。只学印度,不学美国是不行的。
中国在外包方面,尤其是在对美国的外包方面不具备印度的优势,然而中国在发展自主软件产业体系方面,具有内需市场的优势。如果我们将中国信息化带来的巨大内需市场都让给外国公司,再指望从外国公司那里取得外包订单,这是不明智的。更合理的策略应是以内需市场培育本国软件企业,使它们迅速成长起来,具备与跨国公司竞争的能力。
给创新以应用的机会
软件有它自身的规律,任何软件都需要通过应用走向成熟。要求国产软件一出来就像外国软件一样成熟是不可能的,为此,重要的是给软件创新以应用的机会。
事实表明,中国的基础软件在开始时几乎都依靠政府采购作为支撑,然后逐渐走向企业市场和一般市场,这个过程是必要的。我们应当充分运用政府采购,通过制订自主创新产品目录,通过首购和订购等方式,为软件自主创新提供它们需要的市场支持。
正由于国产软件开始时不够成熟,采用国产软件需要做更多的工作,甚至会承担一定的风险,应当对支持自主创新者提供资金支持和相应的鼓励。
在软件业引进外资应当十分慎重,引进外资未必能引进核心技术,反而可能抢走对本国软件来说宝贵的市场资源,甚至会形成或加剧垄断。倒是开源软件提供了一个为任何人都可以共享的软件宝库,只要遵循相应的规则(许可证),中国完全可以基于开源软件发展自主软件,并同时为这个全人类的宝库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相信,只要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中国软件完全有可能首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希望组委会认真总结经验,将这一活动继续下去,形成品牌,为推动中国软件自主创新做出贡献。
杭诚方:用申奥的热情来保护知识产权
众所周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目的在于提高国际竞争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必须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同样既是自主创新软件的出发点,也是自主创新软件的基础,又是自主创新软件的衡量指标。肯定的讲,界定自主创新软件,不能再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那套促进科学技术发明的科技政策和管理措施,诸如技术鉴定、成果奖励、论文发表等政策措施。
目前,应该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保护来解决创新完成后的商品化和市场化问题,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发挥作用。自主创新软件,尤其是能实现某些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的自主创新软件,要靠一种机制、靠一种制度来保证、来推动。
我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和有效机制是自主创新软件强有力的基本保障。由于软件的特殊性,知识产权保护不是一个完善的保护机制,所以对软件创新需要建立一个全新的保护法律制度,这就对软件成果的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和完善评价认证体系,即一个软件创新的评价、评审和推广机制。
如何去实现呢?我们每一个与软件有关的个人、行业、企业,到各级政府要有申请举办2008北京奥运会那样的激情来参与,只有各行各业广泛参与,社会和政府的全力支持,才会建立这样的体系。
这次由中国软交会组委会和《21世纪经济报道》联合举办的中国软件自主创新论坛以及“中国软件自主创新排行榜”在内的四个评价体系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它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是得到社会所公认的。虽然这仅仅是步,但它为我国创立自主的创新软件的评价认证体系会留下不可磨灭的贡献。